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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 
 

格格推详 以煞为重  

2009-07-06 15:23:35|  分类: 古典命学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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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熊发清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论命之方法很多,每一种方法都有其各自的规则,格局论做为子平术方法之一,当然也不例外。谈格者是以月令用神为主,然而当有煞出现的时候,又必要以煞为重,这就是经中所说的:格格推详,以煞为重。七煞重于月令用神是论格常法,这也是有一定的经传可考,《五言独步》曰:有煞先论煞,无煞方论用,只要去煞星,不怕提纲重,《四言独步》曰:化煞为权,何愁损用,今之谈格者很多是以《子平真詮》为入手处,而沈孝瞻对是否以煞为重在《子平真詮》没有明文交代,而造成了‘煞’“格”何为重之无谓争论。

      沈孝瞻做为一个论用神之大家,当然知道论格当以煞为重了,他之所以在《子平真詮》没有明白提出,那是他把读者的阅读水平看的太高,他认为这种以煞为重是人人尽知的常识问题,不必专文动笔阐述。至于其是否是这样,我们可以观其文而察其态。

       在“论正官”一章中,但有煞混的时候,首先考虑的是:“混煞贵乎取清”,财印则是次要的事情了,而当官杀混杂用食伤制煞的时候,大运喜食伤而忌印,按常理官格喜印,正是由于印要制食伤而煞得安而避重就轻。所以官杀混杂了首先考虑的任何处置七杀。

     在“论财”一章中,沈孝瞻曰:有财带七杀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为贵格。财本喜旺,而财格带煞印的时候,沈孝瞻曰:逢财必忌。可见财格有煞也是必须先处置七杀才可以论用。

    在“论印绶”一章中,沈孝瞻曰:有印而兼透官杀者,或合煞,或有制,皆为贵格。也是先考虑处置七杀才论其用。

      在论“食神”一章中,食神本忌印喜财,如果食神格透煞印了,必须弃食而就煞印,大运不但忌财,反而喜印旺,食神本是用神,而正是由于有煞出现,为了化煞,更不惜用印,则不愁损“用”,食神受制变得次要了---------

     沈孝瞻在《子平真詮》全文中,只要有煞出现,其必是先把七杀安顿了才去论喜忌,可见他是秉承先贤“格格推详,以煞为重”之论点的。以煞为重,是要我们在论格局的时候如果七杀出现了,要首先考虑七杀处置掉再论用神,而并不是说有七杀出现就以七杀格论,格是格,煞是煞,两回事。有人把财格看到有七杀出现就认为有煞先论煞,把他归为煞格则是不可取的。

      之所以论格要以煞为重,是由于格局是论富贵贫贱之大刚,七杀是与日主同性之无情相克,七杀旺而无制必将危及日主健康,人之性命不保还谈何富贵?

      至于要论格要是否要先论官,由于官与日主是异性相克,克而有情,所以先贤只是论述“有煞先论煞”,而并不强调“有官先论官”,学人必须知道,官煞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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